代驾责任险出险现场操作指引

2019-04-23  来自: 石狮市洪师傅汽车代驾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579


注:出险之后首先与公司取得联系,确保公司通过平台购买了代驾责任险;然后再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步骤一、

拨打95511(平安保险)后选择“9”报案,告知洪师傅代驾,后等待当地交警与现场查勘员的联系处理;其中有人伤的事故需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再打95511电话。

 

步骤二、

在收到95511发送的包含报案号的短信后致电:15817461987,告知其出险点、报案号等信息,要求其调度查勘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

 

步骤三、

查勘员联系时告知查勘员出险经过、有无人伤等情况,并遵照查勘员的叮嘱协助处理;在等待查勘员和交警过程中可以自行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并保存好照片。

 

步骤四、

查勘员到达现场后需提供 驾驶证、行驶证、工作证件供其照片。

 

申明:

1. 如果不知道保单号的,请于公司客服或者负责人取得联系,以获取保单号;

2. 保险是在点击出发开始生效,点击结算失效,如果出险,请不要点击结算,等待勘察人员到来确定事故后再点击结算;

3. 报险时需特别说明保单号+代驾责任险+北京统保;

 

洪师傅代驾

责任免除

第一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代驾司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 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 药品或者麻醉 药品; 

(二)代驾司机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三)发生保险事故时代驾车辆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四)事故发生后,代驾司机或被保险人的客户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代驾车辆或者遗弃代驾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 造现场、毁灭证据;

 

第二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二)第三者、被保险人、代驾司机或被保险人的客户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第三者与被保险人或代驾司机或被保险人的客户恶意串通的行为。

 

第三条  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二)代驾车辆的损失(特别约定赔付),以及代驾车辆车上财产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代驾司机及其家庭成员的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客户及代驾司机以外的其他车上人员的故意、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

(五)代驾车辆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 残、斗殴、自 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

(六)代驾车辆上违法、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七)代驾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它各种间接损失; 

(八)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九)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代驾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交强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特别约定赔付)

 


地区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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